信用卡最低还款存在哪些猫腻,到底坑不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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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最低还款存在哪些猫腻,到底坑不坑?

现在银行已经不推分期这个功能了,而是改推最低还款
每月账单出来,一看妈呀要还5万,日子过不下去了。
再看最低还款,哇塞才5千,心中又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。(最低还款金额是账单金额的10%)
不过要是用了最低还款,到了下个月我想只会更绝望。
我给大家刨开最低还款这个坑,让你们看看有多深。
必须举例讲,否则不好理解:
假设某人某卡每月1号出账单,15号是还款日。
1号账单出来,应还3万,最低还款3千。
某人一看,15号还款日凑不齐3万,但20号要发工资。可以先走最低还款,确保个人信用不受影响,等20号工资到手再把欠款还清。
这例子举的很普遍对吧,那我再补充2个细节。
首先走最低还款后,利息按日万5计算,欠1万每天付5元利息;
其次走最低还款不需要特别申请,你只要还款金额超过10%,且没有全额还款,系统就自动判别你用的是最低还款。比如你账单是3万,还3000和还29999都将被判定为用了最低还款。
OK,回到某人的案例中。
他一定在想,反正20号就还清了,27000元利息日万5,5天也就几十块钱而已。
天真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喜欢自己想象,并且觉得所有人都和自己想的一样,哈哈。
银行是这样算的,如果你没有在还款日前还清账单金额,那么免息期就没有了。
这句话有点难理解是吧,我这么给你解释:
某人不是上个月刷了3万嘛,如果下月15号还款日前全部还清,那就不需要付银行额外的利息,这就是银行给的免息期。
但如果下月15号前没还清,走了最低还款。那免息期没有了,银行会看这3万具体是哪天消费的。
比如2月10日消费了1万,2月15日消费了1万,2月20日消费了1万,然后某人3月15日还了3000最低还款,3月20日还清27000欠款加利息。
利息银行是这样收:
首先2月10日消费1万,从2月10日到3月15日一共32天,这就相当于当时消费的1万是借的1万,要以日万5的利息付32天;
2月15日消费的1万也是同样的道理,免息期没有了,实际借了多少天全部要算利息,差不多要付2月15日到3月15日也就是27天,1万每日万5的利息;
2月20日那笔1万也是同样的计算方法。
这是第一段利息,还有第二段利息。
剩余未还的27000从3月15日用到了3月20日,用了5天,那就是27000,日息万5,计算5天。
所以某人通过最低还款推迟5天还清账单,他以为只多付几十的利息,实际却要付517.5元的总利息。
就是这么惊人。
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完全理解,简单讲就是信用卡本身就是个借贷产品,只不过你按时还清银行给了你免息的优惠。但如果没还清,银行立即就变脸,你们借贷的实质就浮出水面了,那么你借了多少钱,借了多少天,都要以日息万5计算。
所以为什么民间有那么多做信用卡代偿的机构,利息收的也不低,但还是很多人去借了还信用卡。就是因为持卡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清信用卡,付出的代价太高导致的。
我很奇怪为啥很多好产品赚钱非要拐弯抹角,信用卡本来是个很好的服务,我们是要感谢银行的。银行从信用卡上做点增值服务赚钱完全可以接受,然而他就偏偏搞些暗坑,设点陷阱。